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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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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税函[2006]48号
【发布日期】 2006-01-17
【实施日期】 2006-01-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强化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汇总纳税)的征收管理,现就规范汇总纳税范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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