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2006年无公害农产品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各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遵照农业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制定了2006年无公害农产品工作要点,现予以印发,请各地方、行业和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加以认真组织实施。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中心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冯忠泽、姚文英;联系电话:010-62191443;传真:010-62115730。 二00六年一月十六日 2006年无公害农产品工作要点 2006年无公害农产品工作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为行动纲领,以“全面加快发展,全力打造品牌”为工作主线,积极创新工作机制,不断转变工作方式方法,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着力强化“五个紧密结合”,重点突出“五个主攻方向”,大力推行清洁种植、健康养殖生产方式,迅速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面积和总量规模,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推动农业和农村工作“转变、拓展、提升”三大战略实施和“三增”目标实现。 一、突出扩大总量规模,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 (一)围绕基地建设,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