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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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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税函[2006]123号
【发布日期】 2006-01-12
【实施日期】 2006-01-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陕西、甘肃省(直辖市)及大连、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北车集团公司关于提取2005年技术开发费的请示》(北车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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