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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关于征求2006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和十一五期间重点培育产品建议的函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  
【发文字号】 名推委秘函[2006]2号
【发布日期】 2006-01-11
【实施日期】 2006-01-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关于征求2006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和十一五期间重点培育产品建议的函
名推委秘函[2006]2号
 
 
有关部门质量管理机构,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
  为了做好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请你单位根据行业发展的总体情况,按照以下要求,提出2006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和十一五期间重点培育产品的建议(含已到期的2003年中国名牌产品)。
  一、推荐产品的基本要求
  (一)符合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有利于科技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支持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有利于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增加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
  (二)关系国计民生,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影响,行业整体规模较大。
  (三)行业集中度较高,主要企业的产品分布广泛、市场占有率较大,具有较高的顾客满意程度和品牌知名度。
  (四)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五)农业类产品应经过标准化生产或加工,具有较高的产业化程度和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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