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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与签发工作培训会议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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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1-11
【实施日期】
2006-01-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与签发工作培训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于2006年1月1日已正式实施。为使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发证机构及时了解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政策及管理与签发系统的相关操作流程,保证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部拟举办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与签发系统工作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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