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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关于开展200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函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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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发文字号】
环科函{2006}2号
【发布日期】
2006-01-09
【实施日期】
2006-01-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关于开展200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函
环科函{2006}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0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05]120号)要求,我局拟组织开展200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
根据国家科技奖励限额规定,国家环保总局负责推荐5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还可推荐1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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