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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复核的9家甲级和34家乙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名单的公告(国家旅游局公告2006年第2号)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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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国家旅游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1-05
【实施日期】
2006-01-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通过复核的9家甲级和34家乙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名单的公告(国家旅游局公告2006年第2号)
根据《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全国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对认定时间已满两年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进行了复核,以下9家甲级和34家乙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通过复核,准予换发新证。
同时,上海海达旅游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未递交复核报告书,予以注销其乙级旅游规划设计资质(原证书号:旅规乙11-200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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