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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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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民政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1-04
【实施日期】 2006-01-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自律和诚信建设,是解决民办非企业单位存在问题的重要措施,是进行长效管理的有效途径。为做好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自律与诚信建设工作,民政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并把2005年确定为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年。一年来,各地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密切协作,结合各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开拓创新,促使民办非企业单位以自律苦练内功、以诚信外塑形象,提高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素质,推动了管理工作,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涉及行业较多,业务面广,政策性强,这项工作也存在许多不足,如一些地方重视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宣传力度不够,有些民办非企业单位参与的积极性不高等。为进一步提高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自身素质,建立自律、诚信长效机制,民政部决定在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年的基础上,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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