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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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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税函〔2006〕2号
【发布日期】 2006-01-04
【实施日期】 2006-01-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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