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4号) 各有关单位: 《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已经2005年11月9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八次主席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005年12月8日 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监管,规范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披露有关电力建设、生产、经营、价格和服务等方面的信息,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电力企业、电力调度交易机构披露信息遵循真实、及时、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