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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关于修订精算规定中生命表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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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发〔2005〕118号
【发布日期】
2005-12-19
【实施日期】
2006-01-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国保监会关于修订精算规定中生命表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发〔2005〕118号
各寿险公司、各养老保险公司、各健康保险公司:
为了更好地使用《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现对精算规定中有关生命表事项修订如下:
一、《关于下发有关精算规定的通知》(保监发(1999)90号)之“人寿保险精算规定”第二部分“保险费”中第三条(二)“预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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