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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津大港农村合作银行开业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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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31
【实施日期】 2005-12-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津大港农村合作银行开业的批复

 
天津大港农村合作银行筹备工作小组:
  《关十天津大港农村合作银行开业的请示》(津港农合银筹[2005]3号)和《关于对天津大港农村合作银行拟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请示》(津港农合银筹[2005]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天津大港农村合作银行开业,并核准《天津大港农村合作银行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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