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卢氏黑木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207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卢氏黑木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卢氏黑木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卢氏黑木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卢氏黑木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通知》(卢政[2004]32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河南省卢氏县狮子坪乡、沙河乡、双槐树乡、文峪乡、瓦窑沟乡、汤河乡、横涧乡、潘河乡、徐家湾乡、磨沟口乡、木桐乡、官坡镇、范里镇、五里川镇、朱阳关镇、杜关镇、官道口镇、东明镇、城关镇等19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