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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6年劳动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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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字号】 劳社部发〔2006〕1号
【发布日期】 2005-12-30
【实施日期】 2005-12-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印发2006年劳动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现将《2006年劳动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2006年劳动保障工作要点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按照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的要求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劳动保障工作要以落实政策、完善制度、推进法制建设为主线,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加快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保持劳务关系和谐稳定,大力加强维权工作和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其他各项工作。

一、全面推进政策落实,积极扩大就业
 
  (一)推动政策落实。层层分解中央确定的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组织联合调研,专题总结交流,推进政策落实。建立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和小额贷款联动机制。继续推动非公有经济扩大就业、吸纳再就业工作。妥善处理并轨遗留问题。
  (二)搞好就业服务。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劳动力市场管理,完善失业登记和录用备案制度,规范劳务派遣行为。推广人本服务经验,提高就业服务的专业化、制度化和社会化水平。继续组织实施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春风行动和技能岗位对接活动。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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