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印发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各港口(港航)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部属有关单位,部内各司局: 为规范交通信息基础数据格式,满足交通行业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建设以及信息资源共享的需要,提高交通信息化管理及应用水平,部组织开展了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集编制工作,现将先期编制的公路、车辆、港口、航道、船舶等五部分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集(见附件2)和对应的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值域代码集(见附件3)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在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建设以及信息资源共享、整合中遵照使用。交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