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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生物疫苗和诊断试剂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28
【实施日期】 2005-12-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生物疫苗和诊断试剂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各计划单列企业集团,有关单位:
  生物疫苗和诊断试剂是预防、诊断、治疗传染病、肿瘤等重大疾病的有效技术手段,是生物医药产业和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我国生物医药和相关产业的发展,提高传染病及肿瘤等重大疾病的防治诊断能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健康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划,我委决定在2006年—2007年期间,组织实施生物疫苗和诊断试剂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的主要内容:
  针对我国传染病及肿瘤等重大疾病防治的需要,根据我国在生命科学和生物医药领域中的技术发展基础和特点,生物疫苗和诊断试剂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重点领域为:
  (一)预防性疫苗。重点加快呼吸道、消化道和性传播疾病类新型疫苗的产业化,包括流感裂解疫苗、肺炎疫苗、麻疹、腮腺炎、风疹三联疫苗(MMR)、流脑A+C结合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Hib)结合疫苗、无细胞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DTaP)等。
  (二)治疗性疫苗。开展针对传染病及肿瘤等重大疾病的治疗性新型疫苗的产业化。主要包括:重组多肽疫苗、重组融合蛋白疫苗、合成肽疫苗等。
  (三)诊断试剂。针对我国主要传染病及肿瘤等重大疾病诊断所需的快速诊断试剂,以免疫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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