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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民政部关于拟表彰第二批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公示
【字体:
【发布部门】 司法部  民政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27
【实施日期】 2005-12-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司法部、民政部关于拟表彰第二批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公示
 
 
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是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第一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表彰以来,各地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听意见》、《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第一批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典型示范和带头作用,继续深入扎实的开展农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有效增强了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观念,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为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根据《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表彰工作的通知》,今年将评选表彰第二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各地经过认真考核、媒体公示等程序,向司法部、民政部推荐了候选名单。司法部、民政部根据各地推荐的情况,形成了第二批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候选名单。现将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从公示之日起向司法部、民政部反映。
  公示时间:2005年12月27日--12月31日
  联系方式: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100020 北京市朝阳门南大街10号) 010-65205817 联系人 肖志清
  xiaozhiqing@legalinfo.gov.cn
  民政部基层政权司(100721 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147号) 010-58123184 联系人 郭正文gzhw@mca.gov.cn
 
司法部、民政部
2005年12月27日
 
  附:
表彰的第二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候选名单

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肖村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
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东埠头村
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白各庄
北京市延庆县八达岭镇里炮村
北京市房山区史家营乡金鸡台村
北京市大兴县礼贤镇黎明村
北京市平谷区马昌营镇南定福村
天津市东丽区无瑕街新五村
天津市塘沽区新城镇黄圈村
天津市蓟县邦均镇李庄子村
天津市静海县唐官屯镇长张屯村
天津市汉沽区杨家泊镇杨家泊村
天津市宝坻区新开口镇卷子村
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双街村
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县孔家庄镇逯家湾村
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石河镇新建村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藏族自治县龙头山乡大字村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市北漳淮镇北内漳村
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旧城镇白庄村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回舍镇东回舍村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镇西柳河屯村
河北省邯郸市魏县野胡拐乡蔡西村
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淑村镇白沙村
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赵店子镇康官营村
河北省邢台市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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