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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国一、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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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26
【实施日期】 2005-12-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公布全国一、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单位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各行业体协,相关体育院校:
  为规范全国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工作,加强对各级审批部门的管理,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和《关于授予部分体育部门运动员等级称号审批权的通知》(体竞字(2005)174号)的规定,经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上报材料的审核,现公布全国具有一级,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权的单位名单(见附件一、二)。各审批单位须在规定的权限内审批,超越权限的审批无效。凡不在公布名单之列的单位所审批的各级运动员无效。
 
国家体育总局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附件一:
全国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单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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