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政法厅[2005]2号
【发布日期】 2005-12-26
【实施日期】 2005-12-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的通知

 
  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我部于2003年11月启动了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各地在活动中涌现出一批贯彻依法治校理念,具有完善的法治体系和制度规范,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较高的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学校。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我部有关部门按照评选的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并实地考察了部分候选学校,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意见,最终确定了“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
  全面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对于促进教育观念创新,完善学校管理的法律和制度,深化教育体制改革,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实践的情况看,依法治校工作在全国教育系统引起了普遍重视,各地认真贯彻,扎实推进,成效明显,取得了比较丰富的成果和经验。依法治校工作已经成为教育系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重要方面;成为推进学校管理理念变革和管理制度创新的重要手段;成为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构建法治、民主、和谐育人环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成为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形成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基础。望各地认真总结、推广示范学校在依法治校实践中形成的成功做法和丰富经验,使之成为贯彻依法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