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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全国房改和房地产业管理先进单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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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22
【实施日期】 2005-12-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全国房改和房地产业管理先进单位的公示


  根据建设部《关于评选全国房改和房地产业管理先进单位的通知》(建住房函[2005]8号),我部已基本完成了全国房改和房地产业管理先进单位的评审工作。
  为保证评选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初评入选的全国房改和房地产业管理先进单位名单在“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www.realestate.gov.cn)”上进行公示。如对所公示的全国房改和房地产业管理先进单位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05年12月28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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