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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关于开展2005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信息产业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20
【实施日期】 2005-1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信息产业部关于开展2005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取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持证单位:
  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19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05年度对取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持证单位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我部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持证单位(以下简称持证单位),均应当参加本次年检。
  此外,目前正在办理补证、换证工作的相关基础电信运营商也应当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参加本次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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