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员会
【发文字号】
顺办发[2005]61号
【发布日期】
2005-12-16
【实施日期】
2005-12-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的通知
(顺办发[2005]61号)
区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透明度,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的意见》(粤办发(2005)2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