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公布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式样的通知 劳社培就司函[2005]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我部《关于开展单项职业能力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5]4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做好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试点工作,我部设计制作了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式样(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地区可按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印制质量标准(见附件2),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组织制作专项能力证书。 二、为保证证书统一性,降低成本,我部鉴定中心可提供印制服务,并将通过招标方式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印制服务提供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