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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做好2005年广播电视统计快报、年报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16
【实施日期】 2005-12-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做好2005年广播电视统计快报、年报工作的通知
 
  2005年12月16日,国家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总局直属各单位,中央直属社会影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发出《广电总局关于做好2005年广播电视统计快报、年报工作的通知》,《通知》说,在全国各级广电部门和社会影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2005年广播影视统计工作依法统计、规范统计,取得了明显成效,统计信息服务时效和服务范围明显提高。年终岁末正是总结工作、制定明年计划的关键时期,也是做好统计工作,及时提供统计信息的关键时期。为确保报表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做好2005年广播电视统计快报、年报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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