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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启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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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15
【实施日期】
2005-12-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启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出版社、中国标准化协会:
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强对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管理,建立公开透明、快速反应市场需求的国家标准制修订机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决定启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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