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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行业网站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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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15
【实施日期】 2005-12-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行业网站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行业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行业网站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以确保行业网站安全可靠运行。
  各单位要从推进政务公开,加强为社会公众服务,树立行业良好形象的高度,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本单位网站建设。要参照此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本单位网站上网信息范围,制定信息发布、审查及维护等规定,落实必要的人员和运行维护经费,逐步建立起规范、高效、安全、可靠的网站运行维护机制。

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行业网站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行业网站(http://www.tobacco.gov.cn,以下简称"行业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烟草行业网站的作用,确保行业网站安全可靠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业网站是国家烟草专卖局的政府网站,也是中国烟草总公司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企业网站。
  第三条 行业网站以"服务行业、服务企业、服务社会"为宗旨,主要职责是面向社会发布烟草行业各项重大决策、政策性文件、行政规章等权威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宣传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宣传"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行业共同价值观,增进烟草行业与社会的沟通交流,展示烟草行业形象;开展网上政务服务,促进依法行政。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行业网站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办公室主管,烟草经济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主办,新闻采编工作由中国烟草杂志社(以下简称杂志社)负责。
  第五条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负责指导行业网站的新闻报道工作,对涉及行业全局性、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领导等的重要新闻和信息进行审核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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