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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制定和调整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指导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发改办价格[2005]2770号
【发布日期】 2005-12-15
【实施日期】 2005-12-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制定和调整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5]27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卫生厅(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八部门《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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