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公布2005年度优秀勘察设计项目评选结果的通知 教发函[2005]366号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度教育部优秀勘察设计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05]22号)要求,有关直属高校在自评择优的基础上,申报参加评选共有151项工程。现将经我部优秀勘察设计评审委员会评定的结果公布如下: 优秀建筑设计共55项,其中一等奖12项,二等奖14项,三等奖29项;优秀城镇住宅及住宅小区共3项,其中三等奖3项;优秀市政公用工程共13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7项;优秀城市与工程勘察共7项,其中一等奖l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优秀规划设计共13项,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6项。获奖项目详见附件。 我部将向获奖单位及主要设计人员分别颁发奖状和荣誉证书,以资鼓励。希望各高等学校勘察设计单位再接再厉,勇于创新,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完成更多高水平、高质量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为我国的城乡建设、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通知。 2005年12月15日 附: 教育部2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