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草原执法文书格式》的通知 农草(办)发[2005]68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草原监理(监测)站(所、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草原监理站: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查处草原违法案件的工作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健全案件的立卷归档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草原执法的性质和特点,我中心制定了《草原执法文书格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 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草原执法文书格式》 草原行政执法案件 卷 宗 案由 案号 字( )第 号 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当事人住址 立案日期 年 月 日 立案单位 处 理 意 见 承办人 记录人 结案日期 年 月 日 批准结案人 归档日期 年 月 日 保存年限 草原执法文书格式之二: 卷 宗 目 录 序号 文件名称 页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备 注 本卷内共计 页,附证物 。 草原执法文书格式之三: 草原行政处罚(当场)决定书 案号: 字 ( ) 第 号 当事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家庭住址 证件号码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案发地点 案发时间 违法事实和证据: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告知事项 1、当事人应对违法行为立即或在 日内予以纠正;2、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___________银行缴纳罚款,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3、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60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4、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起诉,又不执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 执法人员: 执法证号: 执法人员: 执法证号: 处罚时间: 年 月 日 处罚地点: 当事人签名: 处罚机关(盖章)年 月 日 备注:是否当场执行( ) 注: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仅适用于对违法行为作出的当场行政处罚。本处罚决定书一式二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草原执法文书格式之四: 草原违法案件立案审批表 编号: 受案地点 受案时间 案件来源 案件类型 违 法 嫌 疑 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简要案情: 受 案 人意 见 (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草原执法文书格式之五: 询 问 笔 录 询问地点: 询问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询问机关: 询 问 人: 记 录 人: 被询问人: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民 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