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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举办社区志愿服务与和谐社会杭州论坛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共青团中央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13
【实施日期】 2005-12-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举办社区志愿服务与和谐社会杭州论坛的通知
 
 
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胡锦涛同志2001年在杭州视察时对社区志愿服务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交流2000年全团社区青年志愿者工作现场会以来各地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有益经验,积极探索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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