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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约定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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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税函[2005]1172号
【发布日期】 2005-12-13
【实施日期】 2005-12-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预约定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于2004年9月施行一年多来,各地能够按照该规则的规定实施预约定价工作。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在执行该规则的过程中暴露出诸如不按规定履行报批、备案程序,审核评估不够深入细致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预约定价工作质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预约定价是一项关系到未来若干年度税收事项的工作,各地要从维护国家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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