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鼻腔导管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5]6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适应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需要,现将鼻腔导管等产品的分类界定通知如下: 一、鼻腔导管:软硅胶管。在鼻腔出血时,用注射器通过气阀给气囊注射消毒液,使之膨胀,从而起到抑制鼻腔出血,防止鼻腔粘膜粘连的作用。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 二、牙齿美白笔:用于帮助患者在进行Britesmile光固美白治疗之后消除牙齿外表面的污渍,防止新的牙垢形成。通过从美白笔刷中溢出的5%过氧化氢凝胶达到治疗效果。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