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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关于表彰全国煤炭工业优秀设备工作者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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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发文字号】 中煤协会科技[2005]139号
【发布日期】 2005-12-09
【实施日期】 2005-12-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关于表彰全国煤炭工业优秀设备工作者的决定
中煤协会科技[2005]139号
 
 
各省(区、市)煤炭工业管理部门(煤炭行业办、工业局、行业协会、设备管理协会)、各矿务局(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中设[2005]第4号《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优秀设备工作者"表彰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会设备管理分会组织开展了全国煤炭工业优秀设备工作者暨第三届全国优秀设备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最终评出了于励民等74名同志为全国煤炭工业优秀设备工作者,同时推荐王仲虎等19名同志为全国优秀设备工作者(中国设协已以中设字(2005)28号文件《关于表彰第三届全国优秀设备工作者的决定》予以表彰)。
  经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审定,决定对于励民等74名全国煤炭工业优秀设备工作者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
  本次表彰的国家和煤炭工业优秀设备工作者,是全国和煤炭行业设备管理与维修工作的排头兵,是设备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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