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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关于授予北京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等20个单位“协会建设成就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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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共青团中央  
【发文字号】 中青发[2005]35号
【发布日期】 2005-12-08
【实施日期】 2005-12-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共青团中央关于授予北京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等20个单位“协会建设成就奖”的决定
中青发[2005]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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