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捷克共和国政府联合声明
【字体: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  捷克共和国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08
【实施日期】 2005-12-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捷克共和国政府联合声明

 
  应捷克共和国政府总理伊日·帕劳贝克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005年12月8日至9日对捷克共和国进行了正式访问。两国领导人就进一步发展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了看法。
  双方同意在中欧全面战略伙伴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