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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表彰2005年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08
【实施日期】 2005-12-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表彰2005年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实践证明,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是各级党委、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桥梁纽带,是全面实施依法行政、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的必然途径,是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两个转变”,推进综合改革,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重要载体。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在2005年取得了新的进展。国家人口计生委结合创建活动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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