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部科技计划管理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财字[2005]484号 部机关各厅、司、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技计划管理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部制定了《科技部科技计划管理费管理试行办法》,并已商财政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科学技术部 二OO五年十二月八日 科技部科技计划管理费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科技部归口管理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费(以下简称“计划管理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四部委《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国办发[2002]2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计划管理费是指为组织实施和管理国家科技计划及其经费而支出的费用,来源于中央财政预算拨款,根据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按照财政预算和国库支付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核定、拨付。 第三条 计划管理费按照“集中管理、统一核算、规范使用、勤俭节约”的原则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 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由科技部各有关司局组织实施,根据计划管理工作需要,可委托部属事业单位和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具体实施。 第二章 预算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