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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市场监管确保消费安全的紧急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07
【实施日期】 2005-12-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市场监管确保消费安全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了切实维护节日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节日市场繁荣稳定,现就加强元旦、春节市场监管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以食品为重点的商品市场监管,加大打假工作力度,确保节日消费安全。一是认真抓好以食品为重点的节日商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食品、保健品、取暖器具、防寒用品和烟花爆竹等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商品,尤其是要把群众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粮、肉、蔬菜、酱油、食醋、饮料、糕点、水产品、酒类和儿童食品、营养品、液态奶等节日食品,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要求,严格对液态奶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依法规范经营行为。二是加大节日市场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各级工商部门要以监管食品和节日其他商品质量和规范经营行为及“六查六看”为主要内容,逐户进行排查,加大节日市场巡查力度,依法查处制售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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