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07
【实施日期】 2005-12-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现就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坚持依法行政,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关于企业登记前置审批的规定,把好日常登记注册关。特别是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消防安全、公共和娱乐场所等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的行业和领域,要加强登记审查,坚持先证后照,凡未经有关部门审批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