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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05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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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信息产业部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07
【实施日期】 2005-12-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信息产业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05年第3号)


  为促进电信业务经营者持续改进电信服务质量,接受公众和舆论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05年第三季度电信服务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第三季度电信用户申诉基本情况
  据统计,2005年第三季度信息产业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受理电信用户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申诉2706件,其中涉及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电信)443件、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网通)544件、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移动)814件、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联通)641件、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铁通)175件、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简称中国卫通)和其他企业89件(详见附件)。
  信息产业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依据国家和信息产业部相关政策法规,对广大电信用户申诉涉及的电信服务质量问题以及相关技术、业务等方面的咨询进行了深入分析、耐心解答;对其中涉嫌电信服务提供者违规经营,且未得到妥善解决的1053件用户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切实维护电信用户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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