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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受理申报2005年度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的公告
【字体:
【发布部门】 司法部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2号
【发布日期】 2005-12-06
【实施日期】 2005-12-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司法部关于受理申报2005年度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2号
 
 
  为繁荣我国法学理论研究事业,推动国家法治建设进程,根据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司发通[2001]05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司法部决定开展2005年度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奖项设立及奖励金额
  (一)奖项设立
  本次评奖分为两类:法学教材奖(高等院校)、法学科研成果奖。两项奖各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四个奖项等级。
  (二)奖励金额
  1、法学教材奖:一等奖10项,每项奖金10000元;二等奖20项,每项奖金5000元;三等奖30项,每项奖金2000元;优秀作品奖15项,每项奖金1000元。
  2、法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10项,每项奖金10000元;二等奖20项,每项奖金5000元;三等奖30项,每项奖金2000元;优秀作品奖15项,每项奖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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