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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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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文字号】 国科金发计〔2005〕72号
【发布日期】 2005-12-06
【实施日期】 2005-12-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200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科金发计〔2005〕72号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国,重点支持具有良好研究条件、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中的研究人员从事基础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资助工作需要设立不同类别的基金项目,向社会公布项目指南引导申请。为了做好2006年度各类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和2005年结题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注意事项
  2006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受理工作,自2006年3月1日开始,3月31日截止。自然科学基金委在此期间设立“集中受理工作组”,负责受理各类基金项目的申请。
  本次集中受理申请的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包括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联合资助基金、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等。2006年度各类项目的拟资助范围和申请要求详见《200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06年项目指南》)。其他不在集中受理期申请的基金项目类型,将另行公布指南引导申请。
  国家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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