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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和日本的进口初级形状未作任何加工的丁苯橡胶、初级形状充油丁苯橡等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字体: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94号
【发布日期】 2005-12-06
【实施日期】 2005-12-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和日本的进口初级形状未作任何加工的丁苯橡胶、初级形状充油丁苯橡等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9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3年9月9日发布2003年第49号公告,决定自2003年9月9日起,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和日本的进口初级形状未作任何加工的丁苯橡胶、初级形状充油丁苯橡胶、其他未列名初级形状丁苯橡胶及羧基丁苯橡胶(以下简称被调查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其中,俄罗斯陶丽亚蒂卡丘克有限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为25%,俄罗斯瓦洛涅士卡丘克开放式股份公司适用“其他公司”的反倾销税率,即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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