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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公布核准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及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结果的公告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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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文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93号
【发布日期】
2005-12-05
【实施日期】
2005-12-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建设部关于公布核准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及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结果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9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93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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