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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国建设系统“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建设部(已变更)  
【发文字号】 建办法函[2005]744号
【发布日期】 2005-12-05
【实施日期】 2005-12-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关于推荐全国建设系统“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各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做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的总结,进一步推进建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建设部拟对“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带头学法用法。建设部《关于贯彻<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切实推进建设系统普法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的要求得到落实。
  2.普法和法制机构健全,有专人负责普法工作。工作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经费和办公条件能满足普法工作的需要。
  3.制定了本地区、本单位“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实效。
  4 依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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