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公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通告) 环函〔2005〕524号 由河北等15省(自治区)申报建立国家级的21个自然保护区已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为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自然保护区的评审工作,现对拟建国家级的21个自然保护区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国家环保总局对来信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严格保密。 一、公示日期:2005年12月9日—23日 二、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010)66556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