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度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年检工作的通知 办水文[2005]2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的监督管理,规范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保证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质量,根据《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17号),我部决定开展2005年度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水利部审批的全国145家甲级资质单位和流域机构所属的17家乙级资质单位。 二、年检机关 年检工作由我部组织进行。我部委托各流域机构和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初审机关)承担本次资质年检的初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