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对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质检办人[2005]550号
【发布日期】 2005-12-02
【实施日期】 2005-12-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对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的通知
质检办人[2005]5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8]42号)关于对棉花质量检验人员具备执业资格的要求,人事部和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了《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0]70号)。5年来,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广大棉花检验人员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下,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制度顺利实施,为提高棉花质量检验人员素质,确保棉花检验工作质量,规范棉花市场,维护棉花流通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督促落实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制度,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对全国棉花收购、加工、经销单位的棉花质量检验师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及执业注册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现就有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