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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关于征集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标识(LOGO)的启示
【字体:
【发布部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12-02
【实施日期】 2005-12-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国家民委关于征集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标识(LOGO)的启示
 
 
  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由国家民委、文化部、广电总局主办,并经国务院批准每五年举办一届。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定于2006年9月在北京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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