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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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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5年第24号)
【发布日期】
2005-11-01
【实施日期】
2005-12-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
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5年第24号)
《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0月19日商务部第1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工商总局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薄熙来
局长:王众孚
二00五年十一月一日
第一条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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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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